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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智能建筑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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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探讨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31 11:31:20

  摘要:21世纪将是建筑智能化时代,对智能建筑的实施流程作了简要论述,使业主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智能化建筑的管理。

  1 客观独立的市场需要分析是智能建筑建设的首要前提

  不同的客户、不同的建筑物就有不同的需求,需求是推动和促进技术发展的原动力。在目前国情下,普通工薪阶层的安居房中,大量应用千兆网络布线就是一处不必要的浪费,因为客户暂时没有这种需求。所以了解客户需求,是有效进行智能建筑建设的首要前提。

  在合理的工程实施架构里,顾问、设计的角色与承建商、集成商的角色一定要分开。道理很简单,设计者具有工程方案主导能力,并依据设备技术发展,修改设计。如果方案的主导者(修改者)与方案的实施者分开,两者就可以互相约束,工程的质量和造价就有保障。如果设计和施工由同一家公司完成,就有可能引起方案偏向乙方和在工程实施中产生偏向乙方和工程变更。另外,每个系统集成商都有既定的合作伙伴(即其所代理产品的供应商),他所提供的方案不可避免容易产生不客观的偏向,从而很难产生有利于客户的需求分析。所以,相同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难于得到符合国情的合理方案,容易引起“求高、求全”的浪费。

  2 严谨、合理的方案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关键

  方案设计必须以需求分析为首要依据,必须针对建筑的具体要求作出符合该建筑物要求的、不同于其他建筑的方案。设计必须多元化和个性化,不同地域、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建筑不可能有唯一的解决方案。目前有些公司提供的方案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每个工程都不一样,方案书实际早就储存在电脑中,所以十天半个月内即可出炉的方案不能适合于不同建筑的实际需求。

  智能建筑的建设特别应该注意“皮”和“毛”的关系,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应该看到: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建筑本体之间,建筑本体是“皮”,智能化是“毛”;在楼宇控制系统和机电设备之间,机电设备是“皮”,控制系统是“毛”,如此等等。

  现实中,设计初期业主以至建筑师基本不考虑或很少考虑智能系统的要求,甚至结构主体已经完工的条件下去考虑建筑物的智能系统要求,如此格局,当然只能引出一系列不合理结果。因此,建筑师和各专业工程师之间必须紧密配合,才可能创造出完美的智能建筑作品。假设建筑师和不同专业的工程师分别来自不同的公司,实践证明其配合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建设部专门发文,要求主体设计单位对智能建筑系统的设计总体负责。所谓“总体负责”,其实就是设计总承包的概念。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各方都应该认识到:总体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龙头,马虎不得。“以客户需求为依据,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集成”是一种务实的、正确的智能建筑设计技术思想。作为设计人员,应该认识到:技术最终是为用户服务的,而不能让用户屈从于技术。一个好的设计应该使用户成为技术的主人而不是技术的奴隶。

  3 全面的系统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基础

  系统设计是在方案审批后进行,是方案设计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过程。一般应与建筑主体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步进行。但是由于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特殊性,建筑主体设计单位不可能按习惯施工图的深度绘制出详细的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施工详图,只能绘制出介于现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之间的技术设计图纸。可称之为系统设计施工图。它已基本完成各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管线路由、电源供应、系统接地等主要构件的设计,也必须完成与建筑主体专业和其他设备专业的配合工作。

  整个系统设计施工图作为日后的招投标工作、深化设计的基础和依据。

   4 弱电承包商的选择是智能建筑设计的重点

  目前智能建筑的工程管理并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模式,目前国内常见的有三种模式:

  (1)业主将弱电系统划分为一个个的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选择一个承包商,协调工作由业主完成。

  (2)业主将弱电系统作为整个建筑工程的一部分,由土建总承包商来作弱电系统各子系统的协调管理工作。

  (3)业主选择一个弱电总承包商协调管理各子系统、分包商,弱电总承包商的工作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监督。

  以上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但就效率最高、效果最好而言应是弱电总承包即第三种模式,原因有几个:

  智能建筑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它是建筑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融合的产物。目前发展还不成熟,新的技术、新的产品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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