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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水利工程管理的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6-3 17:57:46
一  
  浙江省平阳县现有水利工程8000多处,河道总长550km,水域面积1866hm2,江堤海塘长度79km,出江出海水库34座,水库、山塘105座,大小溪流114条。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平阳县水利工程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单位和个人随意侵占、蚕食河道、溪流,非法建房、办企业,有的开发商和少数居民肆意向河道弃渣、弃土,倾倒垃圾;二是在堤塘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堆放砂砾料,破堤通车埋设管道等,直接影响了堤身稳定和安全;三是在出江出海水闸防冲护趾及两侧滩地任意停放船只,导致水闸翼墙开裂和护岸设施沉陷、滑坡;四是一些村级经济实体、村民无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在坝体边坡采石放炮,在库塘内电鱼、炸鱼等,直接危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五是一些经营户和厂家未经批准擅自在溪流上非法采砂、打井抽取地下水等,造成溪堤垮塌、地表沉陷等。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暴露了水利管理中的漏洞。究其原因:一是领导思想上未对水利工程管理引起足够重视,存在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理的倾向,认为管理难度大,容易得罪人,且没有“油水”,往往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二是管理经费无保障。在兴建工程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工程建成运用后的运行维护经费,管理设施简陋,管理人员经费不落实,形成工程建设越多,背的包袱越重的恶性运行机制。平阳县每年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也没有考虑安排工程机构管理经费。乡镇流域管理机构各项规费收入只能勉强支付一般性的工资支出,根本没有能力改善工作条件。水闸、水库管理人员全年仅拿300~500元补贴,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三是产权不明晰,主体不明确。平阳县水库、水闸大多建于20世纪70年代,多是靠国家拨一部分资金、物资,农民义务投工投劳来完成。以后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也基本上是国家补一点、乡镇投一点、村级筹一点的“三合一”工程,投资主体很不明确,加上经营管理粗放,工程出了毛病,水利部门掏钱帮助维修,“有娘生无人养”,谁也管不了,谁也不管。四是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工作缺乏力度。一些干部、群众对水法规不甚了解,个别人为了自身利益明知故犯,但水法规又缺乏刚性条文,致使一些人有恃无恐。五是管理部门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低,素质差。大多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管理知识缺乏、业务能力偏低,难以适应工作。 
  二 
  水利工程管理已成为水利工作的一大薄弱环节,成为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一大障碍。必须把水工程管理和建立水管单位的良性运行机制作为水利部门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 
  1.统一认识,转变观念 
  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领导,领导的关键在观念的转变。领导工作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要转移到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上来,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和方法;从过去只重工程建设转变到加强管理、建管并重;从过去主要对水利行业内总的管理转变到对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的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变到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着力研究和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新机制、新格局,为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2.多管齐下,广泛宣传 
  要紧紧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的有利时机,做到与长年性宣传相结合,与案例宣传相结合,与水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与宣传水利建设成果相结合。宣传应着重向基层乡村干部转移,向山区、半山区群众转移,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如组织大型晚会、水利成果展、万人签名、水法规咨询、知识竞赛,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通过各种形式,使水法律法规逐步入耳、入脑、入心,形成全县上下共同保护水利设施,依法保护水资源的良好局面。 
  3.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一是聘请乡镇水利员作为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讲座,明确他们对本乡镇范围内水工程运行负有检查监督职责,考试合格的发给聘书。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放任、玩忽职守或失职者,建议当地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各流域管理所增挂水政监察中队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而且各管理机构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工程管理,分片划组管理到每个工程。三是县水利管理所作为全县水利工程管理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县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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