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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经验及对中国的启发
作者:佚名 来源:建筑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2-22 18:12:48
力市场就建得越好,市场竞争机制就越容易形成;或电力行业拆得不彻底就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形成。比如说在印度,有些邦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时,电力行业结构在形式上拆得很彻底,实际运作还是在采用传统模式,竞争成分很少。而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虽然电力行业结构在形式上拆得不怎么彻底,但由于改革政策尊重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竞争实际上已经在某些环节出现并形成,特别是美国,在某些州已经显现出由于竞争的作用致使电价下降,所以可以说市场的作用已经显现。

  2.3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不统一的矛盾并非中国独有

  我国能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而负荷中心则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两者的矛盾长期存在。但这并非中国所特有,大多数的领土大国都有类似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在选择居住环境时会首先选择比较方便和舒适的地方,而资源通常分布在山高水险的偏远地区。因此,像加拿大、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等国家也都存在长距离输送能源,甚至与中国类似的煤炭运载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各国政府来说都是一个挑战,都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虽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但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地探索。有的国家认为电网和市场的逐步扩大可以使更多的远距离的供应商加入市场参与者的行列,扩大来自偏远地方的电力供应。采取的做法是通过电网的发展、引入竞争,使一些偏远地区的发电商进入到电力交易当中来,扩大市场参与者的数量。当然也存在与之相反的忧虑。比如俄罗斯认为,如果完全由市场来决定,那么由于市场的竞争作用,发电商肯定愿意邻近负荷中心建电厂;而大用户肯定也不愿意电网连到自己附近,以保证当地市场的电价便宜。因此,在解决长距离输送问题时,各国政府的做法也会截然不同。其实,多方利益的协调是问题关键。

  3、电力体制改革中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3.1根据本国现有的市场和制度条件选择改革路径

  从世界各国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的做法看,到底采用何种分拆模式是由各个国家的现有条件决定的。同样是西方工业化国家,英国有其自身的条件,美国、法国和日本并不照搬英国的模式,是因为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条件限制,只能选择适合自己的改革路径。详细比较这些国家改革的不同做法还可以发现,限制改革的条件不仅仅是电力市场发展水平,还包括资源、经济体制、甚至是社会和文化价值上的细微差别。同理,发展中国家有发展中国家的条件。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条件是和中国一样的,因此也没有一个改革模式可以一成不变地照搬过来。电力体制改革的路径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来设计,不注意多方面的条件差异采用别国经验甚至是成功的经验,改革也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只会徒增改革成本。

  3.2改革的目的是引入竞争和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竞争性电力市场充分运作和有效地配置资源。如何分拆电力工业垂直的产业链,目的是为了形成竞争的市场,保证市场的运作。从世界各国的改革实践来看,相对而言,取得一些成效的国家大部分是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发挥电力市场的作用上。例如,日本、美国等国家,虽然不同的国内条件限制了它们的电力体制改革,没有实现输配和配售的完全分拆,但是这并没有妨碍改革推进批发和零售市场上的竞争。相反,虽然不少发展中国家效仿工业化国家的电力工业结构分拆方式,但并没有努力建立市场竞争机制,结果形式上分拆了的电力产业依然按照传统的方式运行,使得改革的效果甚微。

  从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现状看,目前还只是走完了分拆的第一步,即把发电厂从垂直一体化的模式中分离开。接下来还有如何进行输配分开、配售分开等改革形式和顺序的问题。借鉴国外改革的经验,我国的电力改革应该把政策重点放在如何建立批发和零售市场并使它们能够使市场机制自主发挥作用上。在这方面,市场准人、公平竞争、电价由资源稀缺和市场自愿供求等因素决定是必要条件。不完全分拆不等于不能推动市场竞争,完全分拆也不等于自然产生竞争和市场配置资源。

  3.3电网运营与市场参与者相独立是保证公平竞争和市场作用的基石

  电网的独立是实现非歧视性地开放电网、实现电力自由贸易的必要条件,是电力体制改革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实现这种独立性的主要方法是将零售和发电职能从电网运营中分开。在没有做到完全分拆的体系中,遵守这一基本原则可以有3种选择:

  (1)输电、配电、调度保持一体化,但是配电网和零售市场在产权和经营上应分开。配售分开的目的是使网络没有通过经营售电获取利润的动机和条件,使零售市场有足够的参与者,并形成公平竞争。若让输电、配电和调度一体的网络同时与零售市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则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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