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装饰工程招投标问题的研究与探讨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1-13 14:04:17 |
定,同时规定这些项目只有在经批准后才能实行邀请招标。对特殊项目采取特殊的招标方式当然应该得到批准,否则各相关部门都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认定项目为特殊项目而采取特殊的招标办法,这种圈定投标人范围的招标方式损害了圈外投标人的利益,也达不到最大范围内公开公平公正的目的。但作为基本招标形式的公开招标,则完全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方式的审核。发改部门完全可以在工程立项批复文件中直接注明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或者由招标监管部门认定没有招标方式核准的一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这样既简化了公开招标项目的审批手续,也为招标单位节省了时间。
五)、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从建设部到省建设厅到市政府和市建委,都只有指导性的意见,要求适当放宽、转变方式、突出重点。但到底放宽到什么程度、具体如何操作,都没有详细的监管办法,各级各地在执行中掌握的尺寸也都不一样,也都在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之中。所以在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活动中,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也只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探讨和处理,才能使其更加合理化、规范化。达到既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又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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