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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及管理方法探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19 6:00:51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摘 要: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 ,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是日益增长,原有项目的改造增容、新项目的立项实施,每年投入的资金非常巨大。如果能把这些工程造价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内 ,对企业投资效益、经营利润以及社会效益将产生直接的影响。本文分析目前电力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现状,对如何做好电力建设项目造价的控制,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谈谈自己的看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大型工业区的建成投运、大型商业广场的开业、人民生活改善大功率家电的大量使用等等,时刻都离不开电能,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电力建设项目投资也迅猛发展,未来我国电力需求增长仍然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据预测2020年全国用电将达到40000亿KWh左右,需要装机为9亿KW左右,则今后每年需要增加3000万KW发电量才能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这相当于一年新增一个瑞典全国的装机容量、两年新增一个英国的全国装机容量。在现阶段我国电力建设中,项目投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突破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工程造价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造价控制的措施乏力,造价管理存在漏洞,本文就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作一些探讨。阐述了当前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问题,基于其相关问题,提出了有效性对策。

  一、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影响电力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水平、技术和建设地点、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研)及投资估算等。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管理部门多,不同阶段管理审批的职能部门不同。

  工程造价与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有直接关系。在现阶段普遍存在建设项目可研阶段的规模和投资由计划发展部门进行审批,而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施工结算却由工程基建部门负责审批,由于不同职能部门其管理的思路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上的脱节,这往往会引起造价的控制出现问题。如现在从项目可研审批到施工图审查,在方案的技术和造价方面都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的审查,这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是一种有效地管理办法,但项目不同阶段的管理部门不同,通常不同阶段委托的审查单位也会变换,这样由于不同审查单位所掌握的信息不尽相同和技术水平也存在差异,加上对项目实际情况了解的深度也不同,其审查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举个例子:如某项目在可研阶段,由A单位审查可研估算时认为顶管的施工费用应该参照其他已完成项目的协议价(如管径为200mm2的顶管每孔米包干费用为600元),而且顶管的长度要求只能按目前路径情况进行开列;但在初步设计阶段审查时,由B单位审查该项目,其认为应该套用定额计算顶管的费用才是合理的,然而套用定额计算结果管径为200mm2的顶管每孔米大约760元,而且在可研阶段时原来计划为穿管敷设,在初步设计阶段现场情况发生改变,现场不能开挖只允许顶管敷设,造成顶管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因此造成概算投资超出可研估算的情况,故而审查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这也体现目前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有权威的部门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项目全过程管理中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和造价标准,杜绝在实际工程中谁都管,但到关键时刻又是谁都管不了,谁都管不好的问题发生。除此,审批项目的漏洞也是投资失控原因之一,如项目可研审批时缺乏前瞻性和缺少对经验数据的积累并合理应用,造成项目审批后到实施时由于外在条件的变化(例如场地征用及余物清理费用每年上升、站址勘探深度不够,造成设计基础的偏差或实施时站址出现大面积溶洞等)而造成投资的失控。

  2.估、概、预算指标和定额体系编制的工程概预算不能准确计定工程造价。

  (1)定额、指标陈旧,存在一个时间差,不能适应市场价格变化的要求。

  (2)指标定额之外的所有造价要素,设备、装材、土地都缺少信息支持系统,无法准确进行价格的选择计定。

  (3)对将预计的工程静态造价,没有科学可信的依据。

  (4)对造价的上涨预测,没有切合实际的指数依据。

  3.不能科学、准确地分析、判断电力工程造价形成过程

  (1)对工程造价上涨、“三超”现象,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找不到主要原因,一味地强调主观因素、人为因素,缺少客观的分析论证。

  (2)不考虑工程的时间价值和地域的影响,而绝对地去比较、判断和应用。

  (3)没有一个简单、准确、操作性强的造价预测方法,及时有效地预测未来造价的变化情况,进而达到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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